《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修訂實施,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秩序,促進清朗網絡空間建設。對于網易這類綜合性互聯網公司而言,新規并非意味著完全不能“跟新聞沾邊”,而是對從事新聞信息服務的資質、范圍和行為提出了更明確、更嚴格的要求。
一、 核心在于“服務資質”與“內容范圍”
- 服務資質是關鍵:《規定》明確指出,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這意味著,如果網易旗下的平臺(如網易新聞客戶端、網站新聞頻道等)要原創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就必須持有相應的許可。目前,包括網易在內的多家主流門戶網站均持有相關許可證。
- “新聞信息”有明確定義:《規定》所稱的新聞信息,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社會公共事務的報道、評論,以及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報道、評論。這劃定了規制的核心內容范圍。
二、 網易等平臺的合規運營模式
實際上,新規更清晰地劃分了不同業務模式的邊界:
- 對于持有許可的平臺:可以依法進行原創新聞的采編發布(僅限于許可的業務類別,如轉載服務、采編發布服務等),但必須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對于平臺上的自媒體/公眾賬號:平臺需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對用戶開設的公眾賬號、發布的轉載信息的管理。用戶不得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這意味著,網易作為平臺方,需要建立健全機制,防止其平臺上未獲許可的個人或機構違規發布、轉載新聞信息。
- “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廣闊空間:新規聚焦于“新聞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ICP)的范圍遠大于此,包括但不限于電子商務、網絡游戲、社交娛樂、在線教育、生活服務等。網易的核心業務如游戲、電商、音樂、教育等,只要不涉及違規從事新聞信息服務,其發展不受此規定直接影響。其新聞業務在取得許可和規范運營的前提下,可以繼續開展。
三、 新規帶來的影響與趨勢
- 行業進一步規范化:新規抬高了新聞信息服務的專業門檻和合規要求,促使平臺更加重視內容審核機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有利于淘汰不合規的運營者,推動行業整體質量提升。
- 平臺主體責任強化:網易等平臺不僅要管好自己采編的內容,還要管好平臺用戶產生的內容,特別是涉及新聞信息轉載和傳播的部分,責任鏈條延長。
- 轉載規范更加嚴格:新規對新聞信息的轉載來源、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內容等提出了具體要求,這要求平臺在內容聚合與分發時需更加審慎。
- 非新聞類內容創作空間依然存在:對于科技、財經、文化、體育、娛樂等領域的深度分析、行業資訊、知識分享等內容,在不涉及政治、經濟等社會公共事務的新聞報道和評論的前提下,其創作和傳播空間依然廣闊。關鍵在于內容屬性是否被界定為《規定》中的“新聞信息”。
結論
新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并非禁止網易這類公司涉足新聞領域,而是要求其在法律框架內,以取得相應許可為前提,更加規范、專業、負責任地開展相關服務。它劃清了“新聞信息服務”與廣義“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界限,推動互聯網新聞傳播從“流量優先”向“責任優先”、“質量優先”轉變。對于網易而言,合規是生命線,在嚴守新聞信息服務邊界的其龐大的非新聞類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將繼續是其發展的基石。整個行業正朝著結構更清晰、運營更規范、內容更優質的方向演進。